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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申请被拒案例分析

2022-09-02

生物学博士后杰出人才绿卡被拒

这是被美国移民局公开公布的一个被拒案例

申请人是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logist,在做博士后。移民局承认了“发表文章”和“审稿/评判他人工作”这两条,质疑了“对本领域的突出贡献”这一条。申请人有论文在高分期刊上发表,有自己的专利,有若干推荐信。

移民局提到,推荐信里面具体描述了申请人的工作,但是没有能具体说明申请人的科研怎样强烈影响到了她所在的领域,怎样符合”contribution of major significance” 的要求,讲到了潜在的影响力但是没有立竿见影的医学应用和治疗效果。这是做基础科学研究的绿卡申请人普遍会遇到的问题,因为科研贡献是否足够杰出并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经常只能依赖于移民官的主观判断。

移民局还提到,申请人的发明获得了中国专利,并且经过中国公司开发得到了临床应用。但是专利批准只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有独创性,并不说明工作本身是很重要的;中国公司的证明信只表明开发在进行之中,需要有更多证据(比如媒体报道,照片,合同等等)显示工作得到应用。

申请人的科研论文得到了发表和引用,并且被美国专业媒体提及。但是,移民局提到,关于申请人的工作对本领域的贡献和影响,还需要更多证据和解释。在提交了上诉以后,移民局上诉办公室最终承认了申请人满足“Contribution”这一条,但是还是以“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没有满足的理由拒绝了申请。

移民局提到,申请人完成了28次审稿,根据HTTPS://publons.com 的统计,算是在专业人士里面比较多的,但是,这种统计没有足够的权威性,尤其是不能说明期刊在选定审稿人的时候依据的标准是审稿人处在”the small percentage at the very top of her field”。有审稿虽然满足了EB1-A杰出人才十项条件里面的一条,但是并不支持申请人 ”has a career of acclaimed work in the field”.

类似地,移民局提到,申请人在十年里面发表了二十篇论文,包括在Nature和Cell的子刊发表的,推荐人指出这类影响因子高的期刊只发表重要的论文,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这类期刊只发表杰出人才写的论文”,也并不等同于“在这类期刊上发表了论文的作者都是杰出人才”

申请人在提交EB1-A申请的时候有四百次引用,是Molecular Biology & Genetics领域平均数的两倍多,后来在回复RFE的时候有四百六十多次引用,是Biology & Biochemistry领域平均数的三倍多。移民局声称,这距离单篇论文的Top 0.01% (三千多次引用)或者Top 0.1%(单篇五百多次引用)还相去甚远;而且,虽然申请人的引用数字一直在增长,但是要在最初申请提交的时候就符合要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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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承认,申请人对本领域做出了贡献,有相当数量的成果,和很强的推荐信,但是声称,推荐信没有得到足够客观证据支持,申请人的论文和科研贡献还不足以表明她已经处在本领域的Top Small Percentage. 移民局的原话是:Petitioner is in the early stages of what promises to be a very successful career in the sciences, but she seeks a highly restrictive visa classification, intended for individuals already at the top of their respective fields. USCIS has long held that even athletes performing at the major league level do not automatically meet the statutory standards for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While the petitioner need not establish that there is no one more accomplished to qualify for the classification sought, we find the record insufficient to demonstrate that she has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and is among the small percentage at the top of her field.

综上,我们看到,EB1-A杰出人才绿卡的批准要求非常高,且有较多不确定性。绿卡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考虑,不能只想到”我想要什么”,还要考虑到”我目前能实现什么”,相应安排自己的申请。

九盈观点

看完上面这个EB1-A杰出人才申请被移民局惨拒的例子,九盈经手过很多杰出人才申请,要说上面这位生物学博士后已经算是背景比较强的申请人了。纵观我们这些年来获批的很多EB1-A申请人,不少背景甚至还不如他,却都顺利获批了。由此可见,即便是背景较强的申请人,也没有人敢保证说:你的绿卡申请我一定可以让你获批。移民申请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不是由一个方面或者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是许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决定的。要猜测为啥这位生物学博士后没有获批的原因?到的有以下四个原因:

1.移民申请团队和律师团队没有能够做好材料,突出申请人的杰出;

2.申请人没有深入挖掘自身亮点,认为获批不难,高枕无忧,结果被拒;

3.申请人没有提供更多的审稿。我们认为最好能有40-60篇审稿;

4.遇到了Killer移民官,运气欠佳,可惜可惜。

在为这位生物博后扼腕叹息的同时,我们也真心希望各位移民申请人一定要多方咨询,多做研究和对比,找到你心目中认为的最专业最懂美国移民的专业人士和律所来为你们申请移民。九盈和我们的律所已经帮助了上千位中国学者和专业人士取得了EB1-A杰出人才与NIW绿卡的批准。我们对于回复RFE、NOID,提交Motion上诉移民局也有丰富的经验。无论你是什么样的背景,只要我们愿意接受你的case,那么你就成功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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